根据《湖北中医药大学教职工大病医疗互助办法》的规定,近期将受理互助会会员2016年发生的医疗费补助申请,现将申请互助金补助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1、申请补助的医疗费发生时间:2016年1月1日—12月31日;
2、申请时须填写《互助金补助申请表》,表格可在工会网页下载;
3、申请表接收时间:2017年6月5日—6月25日;
4、申请表接收地点:在职教职工申请交所在分工会,退休职工申请交离退休工作处;汇总后报校工会;
5、未参加大病医疗互助的教职工本着自愿参加学校“大病医疗互助金补助”的原则,可由本人写出申请,交所在分工会,汇总后报校工会;
6、本人意愿需退出学校“大病医疗互助金补助”者,可由本人写出申请,所在分工会签字后报校工会。
联系人 熊丽 电话 68890248
湖北中医药大学教职工
大病医疗互助基金管理委员会
2017年6月5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