现将湖北中医药大学四届教职工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定的提案、意见(原件复印件)转发给你们。本次大会提出的提案,有关部门必须研究、处理并负责答复。大会通过的提案,要求承办部门落实到位,抓紧解决;对一时难以解决的意见或建议,应向教职工代表客观地介绍情况,说明原因,取得代表的理解。根据有关规定,承办部门应对大会交办的提案(代表所提提案原始材料附后)给予高度 的重视,一般应在下次大会召开前办理完毕。
请各承办单位将办理结果于2010年6月30日以前,以书面打印形式,一式两份,一份送代表,一份报送教代会办公室(设在工会内)。
联系电话:68890032 内线:20032 200248
湖北中医药大学四届教职工代表大会
提案审理督办工作委员会(工会代章)
二0一0年四月十二日
关于办理我院第四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暨第六届工代会三次会议
代表意见、建议的回复表(编号: )
办
理
情况
及
答复
意
见
| 代表:
承办单位盖章:
承 办 时 间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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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:此表一式两份,一份送代表,一份送交院教代会提案审查督办委员会(工会办公室)
关于办理我院第四届教职工代表大会三次会议
(编号: )题案的回复表
办
理
情况
及
答复
意
见
| 代表:
承办单位盖章:
承 办 时 间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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湖北中医学院教代会提案(意见)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
代表姓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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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所在单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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意见编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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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承办单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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满意( ) 基本满意( )不满意( 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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对承办单位办理意见、建议的说明:
填写日期: 年 月 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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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:1.此表一式两份,请承办单位给代表送答复时附上此表。
2.代表填写后请务必将此表一份送承办单位,一份送交院教代会提案审查督办委员会(工会办公室)和承办部门。